根据《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试行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21年度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7日-8月3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提交书面异议材料。
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电话: 0375-2089508
附件:2021年度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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