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为加强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研究课题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科研课题的顺利进行与结题,现开展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中期考核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附件1)。
二、检查方式
1. 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成果审核表》(附件2)。
2. 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审核汇总,根据报送材料检查各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进度。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报项目审核表,并积极配合项目的抽查工作,填报数据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项目执行进展滞后的项目要及时纠正,有关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对没有参加中期审核的项目,暂缓配套经费的划拨。
2.材料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向办公室提交《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成果审核表》(附件2)。请于11月15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hncjwaterla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2021年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项目
附件2: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成果审核表(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