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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开放基金项目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为加强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开放基金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研究课题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科研课题的顺利进行与结题,现开展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中期考核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开放基金项目(附件1)。

二、检查方式

1. 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成果审核表》(附件2)。

2. 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审核汇总,根据报送材料检查各开放基金项目的研究进度。

三、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如实填报项目审核表,并积极配合项目的抽查工作,填报数据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对项目执行进展滞后的项目要及时纠正,有关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对没有参加中期审核的项目,暂缓配套经费的划拨。

2.材料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向办公室提交《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成果审核表》(附件2)。请于1115日前将材料发送至邮箱hncjwaterla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

2021113

附件12021年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立项项目

附件2:河南省水体污染防治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成果审核表(中期)